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A,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C: 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08:28 点击次数:139
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
规定,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
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
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055
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发起式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05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9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
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9 月 8 日。截至 2024 年 9 月 8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8 日,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本基金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同时,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
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基金财产清算
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金清算。
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 、结算保证金相关规定等客观因素,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
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 ,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
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
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本类别基金份额的剩余资产具有同等
的分配权。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规定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最低年限。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
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或登录网
站 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